2013年年報

財務報表附註

  • 1. 主要業務、公司組織結構及呈報基準

    主要業務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提供包括固網語音、移動語音、互聯網、通信網絡資源服務及網絡設施出租、增值服務、綜合信息應用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業務。本集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提供固網通信及相關業務。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份收購了碼分多址(「CDMA」)移動通信業務後,本集團亦在中國大陸和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移動通信及相關服務。本集團同時在亞太區、歐洲、南美洲及北美洲部份地區提供國際電信服務,包括網絡設施出租、國際互聯網接入及轉接和互聯網數據中心等服務。

    本集團於中國大陸的運營由中國政府監管,並遵循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經中國國務院授權,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負責制定中國電信行業的政策法規,其中包括制定及監管基礎電信服務的資費標準,如固網及移動本地及長途電話服務、網絡設施出租、漫遊及網間互聯結算安排。

    公司組織結構

    本公司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在中國成立,乃屬於中國電信集團公司重組(「重組」)的一部份。根據重組安排,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將其在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和浙江省的固網電信和相關業務及其相關的資產和負債(「原有業務」)注入本公司。同時,本公司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發行683.17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股。發行予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的這些內資股為本公司在成立日的全部註冊和已發行股本。

    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安徽省電信有限公司、福建省電信有限公司、江西省電信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重慶市電信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電信有限公司(統稱為「第一被收購集團」)的全部股權權益及若干網絡管理及研發設施,總對價為人民幣460.00億元(以下稱為「第一次收購」)。

    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湖北省電信有限公司、湖南省電信有限公司、海南省電信有限公司、貴州省電信有限公司、雲南省電信有限公司、陝西省電信有限公司、甘肅省電信有限公司、青海省電信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統稱為「第二被收購集團」)的全部股權權益,總對價為人民幣278.00億元(以下稱為「第二次收購」)。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中國電信系統集成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電信系統集成」)、中國電信國際有限公司(「中國電信國際」)及中國電信(美洲)公司(「中國電信(美洲)」)(統稱為「第三被收購集團」)的全部股權權益,總對價為人民幣14.08億元(以下稱為「第三次收購」)。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以人民幣55.57億元的總對價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中國電信集團北京市電信有限公司(「北京電信」或「第四被收購公司」)的全部股權權益(以下稱為「第四次收購」)。

    本公司附屬公司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及天翼視訊傳媒有限公司分別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和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收購電子商務和視訊傳媒業務(統稱為「第五被收購集團」),總對價為人民幣0.61億元(以下稱為「第五次收購」)。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以人民幣0.48億元的收購對價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控股附屬公司號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其持有的數字集群業務(以下稱為「第六被收購業務」)(以下稱為「第六次收購」)。

    根據本公司及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達成的協議,本公司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出售天翼視訊傳媒有限公司(「天翼視訊」,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主要經營視訊傳媒服務)的80%股權。出售天翼視訊股權的初始對價為人民幣11.95億元。初始對價按照經國有資產評估備案的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天翼視訊股權評估結果為基準確定。同時,出售的最終對價已經在初始對價的基礎上按天翼視訊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出售完成日期間的淨資產賬面值變動的80%進行調整。與天翼視訊股權的所有權相關的風險與報酬已經在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轉移給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最終對價為人民幣12.48億元,並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收取。

    處置附屬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的分析:

    處置附屬公司的收益:

    處置天翼視訊收益已經包含在合併綜合收益表的投資收益中。

    處置附屬公司導致的淨現金流入:

    根據中國電信國際及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達成的收購協議,中國電信國際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其全資附屬公司中國電信(歐洲)有限公司(以下稱為「中國電信(歐洲)」或「第七被收購公司」)的100%股權權益(以下稱為「第七次收購」)。第七次收購的初步對價為人民幣2.61億元。初步對價應按收購完成日的淨資產價值與基準日(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的淨資產價值之間的差額予以調整,以確定最終對價。第七次收購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最終對價為人民幣2.78億元。初步對價已於收購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下文引述的第一被收購集團、第二被收購集團、第三被收購集團、第四被收購公司、第五被收購集團、第六被收購業務及第七被收購公司合稱為「被收購集團」。

    呈報基準

    由於本集團及被收購集團均在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的共同控制下,因此本集團對被收購集團的收購以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併處理。在與聯合經營法類似的基準下,被收購集團的資產和負債按歷史金額計算,而本集團在收購前的合併財務報表亦與被收購集團的財務報表合併。本集團就被收購集團所支付的對價於合併權益變動表中作為權益交易反映。

    下表反映了第七被收購公司對本集團於上年度報告的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併經營成果以及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併財務狀況的影響:

    在所列示年度內,本集團和第七被收購公司發生的所有重大交易及餘額已在合併時予以抵銷。

    設立附屬公司

    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本集團成立了一家附屬公司-天翼愛音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提供音樂製作及相關資訊服務。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本集團成立了一家附屬公司-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提供即時通訊服務。

    附屬公司的合併

    根據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本公司與以下附屬公司,即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廣東省電信有限公司、江蘇省電信有限公司、浙江省電信有限公司、安徽省電信有限公司、福建省電信有限公司、江西省電信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重慶市電信有限公司、四川省電信有限公司、湖北省電信有限公司、湖南省電信有限公司、海南省電信有限公司、貴州省電信有限公司、雲南省電信有限公司、陝西省電信有限公司、甘肅省電信有限公司、青海省電信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達成合併協議。此外,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本公司與北京電信簽署了合併協議。根據這些合併協議,這些附屬公司的資產、負債及業務營運轉移至本公司相對應地域的分公司。

  • 2. 主要會計政策

    (a) 編製基準

    隨附的財務報表是按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要求編製的。這些財務報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條例。

    這些財務報表是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的,但某些可供出售股權證券(附註2(m))是以重估後的金額為基準而編製。

    編製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為標準的財務報表時,公司管理層對財務報表報告日的資產和負債的滙報金額及政策的運用,或有資產與或有負債的披露以及報告期間的收入與支出需要作出一些判斷,估計及假設。這些估計及假設是基於以往的經驗及於某些情況下管理層認為合理的因素,而且對於資產及負債的價值的判斷,是無法通過其他明顯的途徑獲得。估計的數值可能有別於實際結果。

    估計和假設會持續被審閱。若該會計估計的更新只影響該期間,所有由會計估計更新產生的影響均在該期間確認。若該會計估計的更新影響該期間及以後年度,會計估計更新產生的影響則在該期間及以後年度確認。

    附註40描述了管理層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應用作出的重要判斷,以及估計不確定性的重要來源。

    (b) 合併基準

    合併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和本集團所佔聯營公司的利益。

    附屬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公司。當符合以下條件時,本公司對該公司存在控制權:(a) 能對被投資方行使權利;(b) 通過參與被投資方業務承擔或享有其可變回報的風險或權利;及(c) 通過行使其對被投資方權利影響其回報的能力。

    在評估本公司是否對該公司有控制權時,只考慮本公司及其他方的實質性權利。

    自本集團取得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開始當日至本集團喪失控制權日止,該附屬公司的財務業績已被合併在合併財務報表中。非控制性權益股東應佔利潤會按照本年度損益在非控制性權益與本公司股東權益之間作出分配,在合併綜合收益表中單獨列示。非控制性權益是指並非直接或間接歸屬於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權益。於每次企業合併,本集團對非控制性權益以應佔附屬公司的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於報告期末日,非控制性權益反映在合併財務狀況表的權益中和合併權益變動表中,並與本公司股東應佔權益分開列示。本集團未喪失對附屬公司控制權的權益變動被視作為權益性交易,對合併權益中的控制性及非控制性權益的金額作出調整,以反映相關權益的變動,但並不對商譽作出調整,也不確認收益或損失。本集團喪失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時,則視為處置該附屬公司的全部權益,相關的收益或損失在損益中確認。在失去控制權當天所保留的對該前附屬公司的任何權益以公允價值確認。這個金額被視作金融資產初始確認的公允價值或者作為對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初始投資的成本。

    聯營公司是指本集團對其管理不存在控制,但有重大影響,但並不屬於本集團附屬公司的實體。有重大影響是指能夠參與被投資公司的財務與經營決策,但不具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權。

    對聯營公司的投資在合併財務報表中是以權益法核算,初始時以成本計量,若本集團取得被投資公司的可辨認淨資產當天的公允價值超過投資成本,則大於的部份調整投資成本,之後的投資以本集團所佔聯營公司淨資產在取得日後的變動及與該投資相關的減值損失作出調整。當本集團不再對聯營公司有重大影響,視同該被投資公司的全部權益會以處置作為會計處理,相關的損益在損益表確認,對被投資公司仍持有的權益會以公允價值確認,而此金額會被視為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

    所有重大內部交易及往來餘額,以及由內部交易產生的未實現收益,已在合併時予以抵銷。與聯營公司發生的交易所產生的未實現收益以本集團所擁有的權益為限予以抵銷。若在沒有減值跡象的情況下,未實現損失和未實現收益的抵銷方法相同。

    (c) 外幣

    本合併財務報表是以人民幣表述的。本公司及其於中國大陸的附屬公司的記賬本位幣均為人民幣。本集團海外經營主體的功能貨幣為其運營的主要經濟環境下的貨幣。財務年度內發生的功能貨幣以外的交易按交易日的適用匯率換算為功能貨幣。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則按報告期末日的適用匯率換算為功能貨幣金額。除了資本化為在建工程的匯兌差額外(附註2(i)),匯兌差額均計入損益中作為收入或支出。在所列示年度內無匯兌差額被資本化。

    在編製本集團合併報表時,本集團的海外經營主體的經營成果按當年平均外幣匯率換算為人民幣;其資產及負債則按報告期末日的外幣匯率換算為人民幣,所產生的匯兌差額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並累積於權益下的匯兌儲備中。

    (d)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及原存款期短於三個月的定期存款。現金等價物以近似於公允價值的成本列賬。本集團所有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無支取限制。

    (e) 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初始以公允價值確認,之後再以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銷成本減去呆壞賬減值準備(附註2(o))列示。若貼現的影響不重大,則以成本減去呆壞賬減值準備列示。

    (f) 存貨

    存貨包括用於維護電信網絡的零備件,以及用以銷售的商品。存貨採用個別計價法或加權平均法計算,按其實際成本減存貨減值準備列示。

    存貨中用以銷售的商品按成本或可變現淨值兩者中的較低者列示。可變現淨值是日常業務中的預計售價減去估計的完工成本、估計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的價值。

    (g) 物業、廠房及設備

    物業、廠房及設備是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減值損失列示(附註2(o))。資產的成本包括採購價及任何為使資產達到其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直接成本以及在建造過程中使用借款的資金成本。資產投入使用後發生的支出,包括重置該部份資產的成本,只有在其使物業、廠房及設備所包含未來經濟效益增加以及成本能被準確地計量時才予以資本化。其他支出在發生時被確認為費用入賬。

    如果一項資產的租賃合同在實質上規定與該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從租賃人轉至承租人,則該項租賃即為融資租賃。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物業、廠房及設備,其價值是按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現值是按租賃的內含利率作為貼現率予以貼現的)兩者中較低者予以確定的,相應的負債被記作融資租賃項下的債務。融資租入資產在其預計可使用年限內按直線法進行攤銷。本集團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融資租賃下的固定資產賬面淨值為人民幣0.28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0.03億元)。

    報廢或處置物業、廠房及設備取得的淨收入與有關資產的賬面值之間的差異即為報廢收益或虧損,並在報廢或處置當日計入損益。

    折舊是根據下列各類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並考慮估計殘值後,按直線法沖銷其成本:

    若物業、廠房及設備的組成部份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該資產的成本將會根據合理的基礎分配到每個組成部份,而每個組成部份會單獨地計提折舊。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殘值會每年被審閱。

    (h) 預付土地租賃費

    預付土地租賃費是指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費。使用權的初始成本或認定成本在20年至70年的使用期限內按直線法計入損益。

    (i)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和待安裝的房屋、通信網絡和設備和其他設備及無形資產,並按成本減去減值損失(附註2(o))列示。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築成本、資本化的利息費用及在興建期間被視為利息費用調整的相關借款的匯兌損益。當有關資產實質上達到可使用狀態時,這些成本將停止資本化,在建工程亦會轉入物業、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項目內。

    在建工程不計提折舊。

    (j) 商譽

    商譽是指投資成本超過本集團收購CDMA業務(如附註6所述)時購入的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的部分。

    商譽是按成本減去累計減值損失後列賬。商譽在每年接受減值測試時(附註2(o)),會被分配至現金產出單元。在現金產出單元被處置當年,任何應佔的商譽均包括在計算處置時產生的損益內。

    (k) 無形資產

    本集團的無形資產包括電腦軟件及於收購CDMA業務時購入的客戶關係價值(附註7)。

    購買的電腦軟件並非任何有形資產的組成部份,以成本扣除以後之累計攤銷及減值損失(附註2(o))列示。無形資產攤銷是按直線法在預計可使用年限內(主要為三至五年)計算。

    收購CDMA業務而取得的客戶關係價值按收購日的公允價值確認,其後按直線法在預計客戶服務期限五年內攤銷。在預計客戶服務期限結束後,已全額攤銷的客戶關系價值會被撇銷。

    (l) 對附屬公司的投資

    在本公司的單獨財務狀況表上,對附屬公司的投資以成本減去減值損失(附註2(o))列示。

    (m) 投資

    對可供出售股權證券的投資以公允價值列示,任何公允價值的變動會確認於其他綜合收益並單獨累積於權益。對於對可供出售股權證券的投資,證券公允價值大幅度或長期跌至低於其成本值,是證券已經減值的客觀證據。當這些投資被終止確認或發生減值時,以前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收益或損失會在損益確認。沒有活躍市場報價及公允價值不能被可靠地計量的非上市股權證券投資是以成本減去減值損失(附註2(o))列示。

    (n) 經營租賃費用

    當本集團有經營租賃下的在用資產,除非有其他基準能更具代表性列示由租賃資產所帶來的利益方式,否則經營租賃下的付款於租賃期內的會計期間等額確認於損益。經營租賃協議所涉及的優惠措施均在損益中確認為租賃淨付款總額的組成部份。或有租金是於發生的會計期間確認於損益中。

    (o) 資產減值

    (i)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及以成本列賬的股權證券投資的減值

    本集團會於每個報告期末日審閱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及以成本列賬的股權證券投資,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的客觀證據。客觀的減值證據包括本集團注意到的以下一宗或多宗虧損事件的相關可觀察數據:

    • 債務人出現重大的財務困難;
    • 違反合約,如償付利息或本金時出現違約或拖欠等情況;
    • 債務人很可能面臨破產或其他財務重組;及
    • 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出現對債務人構成負面影響的重大變動。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減值損失會以該資產的賬面價值和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差異計算。若貼現的影響較大,未來現金流量會以該財務資產的初始實際利率貼現。減值損失於損益中確認為費用。

    以成本列賬的股權證券投資的減值損失會以該資產的賬面價值和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差異計算。若貼現的影響較大,未來現金流量會以類似的財務資產現時的市場回報率貼現。減值損失於損益中確認為費用。

    若在以後期間減值損失的金額減少,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減值損失會在損益中轉回。以成本列賬的股權證券投資的減值損失不會轉回。

    (ii) 長期資產的減值

    本集團會定期對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在建工程在內的長期資產的賬面值作出審閱,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的情況。倘若任何事件或情況發生改變以致其賬面值未能收回,這些資產會作減值測試。商譽於每年報告期末進行減值測試。

    可收回金額是以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餘額與使用價值兩者中的較高者計算。當一項資產不能產生獨立於其他資產的現金流時,其可收回金額會以最小可以獨立產生現金流的資產組合來計算(即現金產出單元)。在確定使用價值時,由資產產生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會以反映現時市場評估的貨幣時間價值和資產特定風險的稅前貼現率折現至其現值。企業合併時產生的商譽在進行減值測試時會被分配至預計會從合併所產生的協同效應得益的現金產出單元。

    當某資產或其現金產出單元的賬面值高於其預計可收回金額時,減值損失便會被確認。減值損失於損益被確認為費用。與現金產出單元相關被確認的減值損失會首先沖減任何被分配至這些單元的商譽,然後才按比例沖減單元或單元組內的其他資產的賬面值。

    本集團於每個報告期末日評估是否已有跡象表明以前年度確認的減值損失可能不再存在。若用以釐定可收回金額的估計發生正面變化,減值損失便會被轉回。當導致資產減值的情況或事件不再存在時,資產可收回金額的增加會在損益確認為收益。轉回減值損失的金額應扣除假如沒有發生減值情況下該資產應計提的折舊及攤銷。對商譽的減值損失不會被轉回。本集團在各年度的損益沒有減值損失的轉回。

    (p) 收入確認

    本集團的收入確認原則具體如下:

    (i)   

    本地電話、國內長途和國際及港澳台長途電話的通話費收入,在提供服務時予以確認。

    (ii)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前收取的固定電信服務裝移機費收入予以遞延,並在預計的客戶服務期間內分期確認。與固定電信裝移機業務有關但不超過相關收入金額的直接成本亦予以遞延,並在上述預計的客戶服務期間內攤銷。自二零一二年起,由於收取的裝移機費收入及發生的與其有關的直接成本金額不重大,裝移機費收入及發生的與其有關的直接成本不再予以遞延,在收到或發生時於綜合收益表中確認。

    (iii)

    月租費在提供服務的月份予以確認。

    (iv)

    預付電話卡收入在客戶使用電話卡時予以確認。

    (v)

    增值服務收入在服務提供時予以確認。

    無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參與提供服務的增值服務,如來電顯示以及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其相關收入以總值列示。除此之外,其他的增值服務收入根據與第三方的安排逐一判斷後以總值或淨值列示。下列因素表明在與第三方的安排裡,本集團屬於委託方:

    i) 本集團負責提供客戶所需的應用或服務,並負責履行提供所需的應用或服務的責任,包括使客戶接受他們獲得及購買的應用或服務;

    ii) 本集團在客戶獲得有關應用前擁有其所有權;

    iii) 本集團承擔相關風險和報酬,例如當應用或服務提供給客戶的時候,客戶壞賬損失的風險;

    iv) 本集團負責向客戶制定售價;

    v) 本集團有權自主設定應用或服務內容;

    vi) 本集團有權選擇供應商以履行合同;及

    vii) 本集團決定應用或服務的性質、類型、特徵或者規格。

    如果上述風險和義務的大部分因素出現在與第三方的安排裡,本集團屬於委託方,並且承擔了所提供的服務或所銷售的應用連帶著的重要風險與報酬,相關服務及應用的收入會以全額確認。如果上述風險和義務的因素沒有出現在與第三方的安排裡,本集團屬於代理方,而相關服務和應用的收入會以淨額確認。

    (vi)   

    互聯網和通信網絡資源服務的收入在提供服務給客戶時予以確認。

    (vii)

    從國內及國外電信運營商取得的網間互聯收入在提供服務時以通話分鐘記錄為基礎予以確認。

    (viii)

    網絡設施出租收入在租賃期間內予以確認。

    (ix)

    綜合信息應用服務的收入在服務提供予客戶時確認。

    (x)

    銷售設備的收入在設備已發送至用戶,並當與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用戶時予以確認。維修及維護設備而取得的收入在服務提供予客戶時予以確認。

    本集團向用戶提供銷售終端設備(手機)和電信服務的促銷套餐。此類促銷套餐的合同總金額以剩餘價值法分配至提供電信服務收入及終端設備銷售收入。在剩餘價值法下,合同總金額按照如下方法進行分攤:尚未交付部分(即提供電信服務)按照公允價值計量;而剩餘的合同金額則分配至已交付部分(即銷售終端設備)。本集團於與終端設備相關的權利轉移至用戶時確認交付和銷售終端設備的收入,而於使用者實際使用電信服務時確認提供電信服務收入。由於本集團在推廣公司主營業務時,終端設備作為一種促銷手段免費或以低價提供,電信服務的公允價值亦接近於合同總金額,因此在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兩年的每一年,大部分的合同總金額分配至提供的電信服務。本集團認為,採用剩餘價值法更能反映合約安排的經濟實質,能夠提供對於交付和銷售終端設備及提供電信服務更相關或者更可靠的列報。

    (q) 廣告和宣傳費用

    為宣傳本集團電信服務而發生的廣告及宣傳費用在發生時列為支出。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計入銷售、一般及管理費用的廣告及宣傳費用為人民幣364.90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349.05億元),其中,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推廣本集團電信服務而免費或低價提供給客戶的終端設備(手機)的成本為人民幣227.95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217.54億元)。

    (r) 財務成本淨額

    財務成本淨額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貸款的利息支出及匯兌損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在產生時按實際利率法確認。

    貸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除了可直接歸屬於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建造才能使用的資產的有關借貸費用予以資本化外,其餘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

    (s) 研究及開發費用

    研究及開發費用在發生時作為支出。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研究及開發費用為人民幣6.30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6.08億元)。

    (t) 員工福利

    本集團向由中國政府管理的定額供款退休計劃以及由獨立的外部管理人管理的定額供款退 休計劃支付的供款在供款義務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中。詳情載於附註38

    股票增值權產生相關的費用根據股票增值權的公允價值在歸屬期間於損益中確認。相關負債在每一個報告期末日重新計量至公允價值並把相關負債公允價值變更的影響在損益反映。本集團股票增值權計劃的詳情列載於附註39

    (u) 帶息借貸

    帶息借貸初始以公允價值減去交易成本的金額確認,其後以攤銷成本列示,初始確認的金額與贖回價值的差額以及任何利息以實際利率法確認於損益中。

    (v)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初始以公允價值確認,其後以攤銷成本列示。若貼現的影響不重大,則以成本列示。

    (w) 準備及或有負債

    本集團在因過去事項而產生了現時的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並且因履行該義務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時,在合併財務狀況表中確認準備。當貨幣的時間價值重大時,準備以履行該義務的預計支出的貼現價值列示。

    如果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較低,或是無法對有關數額作出可靠的估計,便會將該義務披露為或有負債,但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極低時除外。如果本集團的義務須視乎某項或多項未來事件是否發生才能確定是否存在,亦會披露為或有負債,但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極低時則除外。

    (x) 所得稅

    本年度的所得稅包括當期稅項及遞延稅項資產和負債的變動。所得稅在損益確認;若某項目直接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或直接確認在權益時,其所得稅影響亦會直接在其他綜合收益中或直接在權益中確認。當期稅項是使用年末時已執行或在報告期末實際上已執行的稅率,按當期的應課稅收入計算的預計應付所得稅,並且包括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遞延稅項是以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按資產及負債的財務報表賬面金額與這些資產及負債的計稅基礎之間的所有暫時性差異計提,並且按預計在變現資產或償還負債的期間已執行或實際上已執行的稅率計算的。當遞延稅項資產和負債在初始確認時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稅率變動對該遞延稅項資產和負債的影響也會在其他綜合收益確認,除此之外,任何稅率變動對遞延稅項所產生的影響會在損益扣除或計入。

    遞延稅項資產只有很可能在未來獲得足夠的應課稅利潤時才予以確認。如果不再是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課稅利潤以實現遞延稅項資產的利益,應該減少該項遞延稅項資產的賬面金額。

    遞延稅項負債按全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進行確認。對於與子公司和聯營公司中的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稅項負債,除非本集團能夠控制這些暫時性差異的轉回,且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

    (y) 股息

    股息在宣告派發時確認為負債。

    (z) 關聯方

    (a)   

    倘出現下列情況,個人或該個人之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視為本集團的關聯方: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團;

    (ii)

    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或

    (iii)

    為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關鍵管理人員之一。

    (b)

    倘出現下列情況該企業視為本集團的關聯方:

    (i)   

    該企業與本集團為同一集團的成員(即各母公司、附屬公司及同系附屬公司互為關聯方);

    (ii)

    該企業為本集團的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或集團的成員之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而本集團為該集團的成員);或本集團為該企業的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或集團的成員之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而該企業為該集團的成員);

    (iii)

    該企業與本集團皆為同一第三方之合營公司;

    (iv)

    該企業為第三方之合營公司,而本集團為第三方之聯營公司;或本集團為第三方之合營公司,而該企業為第三方之聯營公司;

    (v)

    該企業受(a)所識別之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於(a)(i)所識別之人士對該企業有重大影響,或是該企業(或該企業之母公司)關鍵管理人員之一。

    個人之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預期他們在與企業交易中可能會影響該個人或受其影響的家族成員。

    (aa) 分部報告

    經營分部是一家企業的組成部份,該部份從事的經營活動能產生收入及發生費用,並以主要經營決策者定期審閱用以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的內部財務數據為基礎進行辨別。在所列示年度內,由於本集團以融合方式經營通信業務,因此管理層認為本集團只有一個經營分部。本集團位於中國大陸境外的資產及由中國大陸境外的活動所產生的經營收入均少於本集團資產及經營收入的百分之十。由於金額不重大,所以本集團沒有列示地區資料。本集團沒有從任何單一客戶取得的收入佔本集團總收入的百分之十或以上。

  • 3. 新的及已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採用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了若干新的及已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這些準則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或其後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本集團採用以下於本年度生效的新的或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財務報表的列報-其他綜合收益項目的列報」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享有其他企業權益的披露」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金融工具:披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的抵銷」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修訂)-「員工福利」

    本集團並未採用任何於本會計期間未生效的新的及修訂的準則或詮釋(附註41)。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財務報表的列報-其他綜合收益項目的列報」

    該修訂對綜合收益表和收益表引入了新的術語。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綜合收益表更名為損益及其他綜合收益表,而收益表更名為損益表。但是,《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允許企業在這些報表中使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之外的標題。本集團沒有對這些報表的標題進行更改。

    另外,《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要求將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劃分為兩類列示:(a) 後續不會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及(b) 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其他綜合收益項目所產生的所得稅也必須按照上述原則進行分配,而修訂並未改變其他綜合收益項目以稅前或稅後方式進行列報的選擇。

    採用此修訂對本集團其他綜合收益項目的列報沒有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取代了《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合併和單獨財務報表」關於合併財務報表的部分,以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常設解釋委員會解釋公告第12號》-「合併:特殊目的的主體」。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合併的基礎只有一項,即控制。該準則給出了控制的新定義,包括三個要素:(a) 能對被投資方行使權利;(b) 通過參與被投資方業務承擔或享有其可變回報的風險或權利;及(c) 通過行使其對被投資方權利影響其回報的能力。該準則還增加了對複雜情景的全面指引。

    採用該準則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沒有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享有其他企業權益的披露」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為披露準則,該準則將實體對子公司、合營安排、聯營公司及不被合併的結構性實體的權益披露要求整合為單一準則。整體而言,《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的披露規定較以往各個準則規定更全面。

    採用該準則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沒有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

    該準則確立了對公允價值計量的單一指引。該準則定義了公允價值、確定了計量公允價值的框架、要求對公允价值計量進行披露。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涵蓋範圍廣泛;除少數特殊情況以外,該準則適用於其他要求或允許以公允價值計量並披露公允價值計量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內的所有金融工具項目及非金融工具項目。

    採用該準則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沒有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金融工具:披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的抵銷」

    該修訂要求企業對可執行的主抵銷協議或類似安排下的金融工具的抵銷權以及相關安排的信息進行披露。

    採用該修訂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沒有重大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修訂)-「員工福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修訂)主要對設定受益計劃的會計處理作出了變更。該修訂刪除了前一版《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中允許採用的「區間法」,不再容許精算利得和損失在損益表中遞延確認,所有精算利得和損失應立即通過其他綜合收益進行確認。

    採用該修訂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沒有重大影響。

  • 4. 物業、廠房及設備淨額

    本集團

    本公司

  • 5. 在建工程

  • 6. 商譽

    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本集團收購了中國聯通的CDMA移動通信業務及相關資產及負債,包括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現稱「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權益及聯通華盛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現稱「天翼電信終端有限公司」)的99.5%股權權益(以下統稱「CDMA業務」)。業務合併的對價為人民幣438.00億元。截至2010年底,此合併對價已全部支付。此外,按照收購協議,本集團承接了CDMA業務與客戶相關的債權及債務,並協議從中國聯通收回淨額人民幣34.71億元的結算款。此結算款已於2009年從中國聯通收回。此業務合併以購買法作為會計處理。

    業務合併中確認的商譽是從收購業務中所受僱人士的技能及預期結合CDMA移動通信業務和本集團的電信業務所達到的協同效應所帶來的。

    對於商譽的減值測試,收購CDMA業務產生的商譽已被分配至本集團合適的現金產出單元,即本集團的電信業務,本集團電信業務的可收回金額是根據使用價值模式估算的,這考慮了本集團涵蓋了未來五個年度的財務預算及10.6%(二零一二年:10.2%)的除稅前折現率。於這五個年度後的現金流預計直至永續的增長率為1.5%。管理層在報告期末日時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並認為商譽沒有發生減值。管理層相信作為可收回金額之基準的主要假設的任何合理而有可能的改變將不會導致其可收回金額小於其賬面值。

    使用價值計算模式的主要假設為用戶人數、平均用戶收入和毛利率。管理層決定這些用戶人數、平均用戶收入和毛利率時都是以歷史趨勢、財務資料及業務數據釐定。

  • 7. 無形資產

    本集團

    本公司

  • 8. 對附屬公司的投資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附屬公司中對本集團的經營成果以及資產和負債具有重大影響的附屬公司之詳情列示如下:

    除深圳市蛇口通訊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持有51%的股權權益和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持有73%的股權權益外,上述所有附屬公司均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全資擁有。本集團無存在重大非控制性權益的非全資子公司。

  • 9. 所擁有聯營公司的權益

    本集團及本公司投資的聯營公司分別按權益法及成本法核算,其個別及合計金額對本集團財務狀況或在所列示年度的經營成果而言均不重大。本集團的主要聯營公司詳情如下:

    以上聯營公司於中國成立,並為非上市企業。

    本集團主要聯營公司的財務信息及與合併財務報表中確認的所擁有聯營公司權益的賬面金額調節如下:

  • 10. 投資

    對非上市股權的投資主要指本集團及本公司所擁有主要從事資訊科技服務及提供互聯網內容的中國註冊企業的權益。

  • 11.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

    已在合併財務狀況表與財務狀況表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及遞延稅項負債的組成部份和變動如下:

    本集團

    本公司

  • 12. 存貨

    存貨明細列示如下:

  • 13. 應收賬款淨額

    應收賬款淨額分析如下:

    附註:
    (i)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除外)簡稱為「中國電信集團」。

    呆壞賬準備的變動情況如下:

    應收電話及互聯網用戶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應收其他電信運營商和企業用戶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應收賬款中不需作減值準備的賬款分析如下:

    因向用戶提供電信服務而產生的應收賬款在一般情況下於賬單發出後30日內到期繳付。

  • 14. 預付款及其他流動資產

    預付款及其他流動資產明細列示如下:

  • 15.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 16. 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及應付款

    短期貸款包括:

    本集團及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所有短期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分別為4.7%(二零一二年:5.5%)及4.7%(二零一二年:5.5%)。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從銀行取得的貸款及其他貸款之年利率為4.5%至6.0%(二零一二年:4.5%至6.7%),一年內到期償還;從中國電信集團取得的貸款之年利率為4.5%(二零一二年:4.5%至4.7%),一年內到期償還。

    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包括:

    本集團及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到期應償還的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如下:

    本集團的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均沒有任何財務限制條款。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與本公司的未動用信貸額度分別為人民幣1,576.94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1,631.30億元)與人民幣1,576.94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1,631.27億元)。

  • 17. 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分析如下:

    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按照與第三方交易條款相似的合約條款償還。

    應付賬款賬齡分析如下:

  • 18.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包括:

  • 19. 遞延收入

    遞延收入主要是指從用戶收取的裝移機費未攤銷的部份及已售電話卡的未使用部份。

    包括在其他非流動資產中的遞延支出主要是指與固網服務的裝移機有關的已資本化的直接成本。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攤銷遞延支出為人民幣11.72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16.87億元)。

  • 20. 股本

    所有內資股及H股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享有完全相等之權益。

  • 21. 儲備

    本集團

    本公司

  • 22. 經營收入

    經營收入是指提供電信服務而取得的收入。本集團的經營收入包括:

  • 23. 網絡運營及支撐成本

    本集團的網絡運營及支撐成本包括:

  • 24.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歸屬於以下功能:

  • 25. 其他經營費用

    其他經營費用包括

    附注:
    (i) 網間互聯結算支出指因需使用其他國內及國外電信營運商的網絡來完成從本集團電信網絡始發的語音及數據而其他電信營運商支付的網絡使用費。
    (ii) 商品銷售成本主要指銷售通信設備的成本。

  • 26. 經營費用合計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營費用合計為人民幣2,941.16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2,619.68億元),其中包含核數師審計及非審計服務費用分別為人民幣0.60億元及人民幣0.01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0.90億元及人民幣0.06億元)。

  • 27. 財務成本淨額

    財務成本淨額包括:

  • 28. 所得稅

    損益中的所得稅包括:

    預計稅務支出與實際稅務支出的調節如下:

  • 29. 董事及監事酬金

    以下為已付或應付給本公司董事及監事的酬金:

  • 30. 最高薪人士及高級管理人員酬金

    (a) 五名最高薪人士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集團五位最高薪人士中,一位為董事,有關的酬金已於附註29披露。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集團五位最高薪人士均非董事。

    四位(非董事)(二零一二年:五位)人士薪酬詳情列示如下:

    四位(非董事)(二零一二年:五位)人士的酬金於以下範圍內:

    於所列示年度內,以上員工並沒有收取任何加入公司的獎勵酬金或離開公司的補償或放棄收取任何酬金。

    (b) 高級管理人員酬金

    本集團高級管理人員的酬金於以下範圍內:

  • 31. 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併報表中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中已確認在本公司單獨財務報表的利潤為人民幣166.33億元。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併報表中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中已確認在本公司單獨財務報表的利潤為人民幣141.34億元。

  • 32. 股息

    董事會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通過決議,建議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按相當於每股港幣0.095元計算,共計約人民幣60.98億元。此項建議尚待股東週年大會審議批准。此項股息並未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中計提。

    根據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之批准,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為每股人民幣0.067135元(相當於港幣0.085元),合計人民幣54.33億元已獲宣派,已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派發。

    根據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之批准,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為每股人民幣0.069506元(相當於港幣0.085元),合計人民幣56.25億元已獲宣派,其中人民幣52.35億元已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派發;餘額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前派發。

  • 33. 每股基本淨利潤

    截至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淨利潤分別是按本公司股東應佔利潤人民幣175.45億元及人民幣149.49億元除以發行股數80,932,368,321股計算。

    攤薄之每股淨利潤並未列示,因於列示的各年度內並沒有具攤薄潛能之普通股。

  • 34. 承擔及或有事項

    經營租賃承擔

    本集團透過不可撤銷的經營租賃租用業務場所及設備。這些經營租賃並沒有關於或有租金的條款,也沒有任何租賃協議包括可能要求將來更高的租金或強制增加股息、附加債務及╱或進一步租賃的遞增條款。

    於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及本公司的不可撤銷的經營租賃項下,其最低租賃付款額於以下時期繳付: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計入損益的與經營租賃相關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60.57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294.34億元)。

    資本承擔

    於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及本公司的資本承擔列示如下:

    或有負債

    (a)   

    本公司及本集團接獲中國律師的意見,表示本公司或本集團並沒有承擔任何重大的或有負債。

    (b)

    於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沒有為其他企業提供銀行信貸擔保而產生或有負債,也沒有其他或有負債。

    於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沒有就銀行向其附屬公司提供信貸而作出的擔保。

    法律方面的或有事項

    本集團是某些法律訴訟中的被告,也是在日常業務中出現的其他訴訟中的指定一方。管理層已經對這些或有事項、法律訴訟或其他訴訟的不利結果的可能性進行評估,並且根據這些評估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負債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或現金流量構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 35. 金融工具

    本集團及本公司的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定期存款、投資、應收賬款、預付及其他應收款。本集團及本公司的金融負債包括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及應付款、應付賬款、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本集團及本公司並無為買賣目的持有或發行的金融工具。

    (a) 公允價值計量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分類是完全根據對公允價值計量有重大影響的輸入數據的最低層級決定的。這些層級的定義如下:

    • 第一層級: 公允價值以同一類別的金融工具的活躍市場報價(未經調整)進行計量。
    • 第二層級: 公允價值以相類似的金融工具的活躍市場報價,或根據可直接或間接觀察的市場數據作為重要輸入的估值方法進行計量。
    • 第三層級: 公允價值計量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其重要輸入並不能從可觀察的市場數據取得。

    基於本集團及本公司金融工具(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及可供出售股權證券除外)的期限較短,所以其公允價值與賬面金額相近。

    本集團及本公司的可供出售股權證券全部被分類為第一層級的金融工具。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及本公司可供出售股權證券按中國股票交易市場報價為基礎的市場公允價值分別為人民幣9.99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5.85億元)及人民幣9.98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5.85億元)。本集團及本公司除了可供出售股權投資外的長期投資均為非上市股權投資。這類股權投資在中國並沒有公開的市場報價,因此,要合理地估計其公允價值將會帶來額外費用。

    長期債務的公允價值是採用本集團和本公司在現行市場可獲取的相同性質和期限的貸款之利率對未來現金流量作出折現的方法估計的。長期債務的公允價值的計量屬於第二層級。綜合考慮外幣貸款後,用作估計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公允價值的折現率在1.0%到6.8%之間(二零一二年:1.0%到6.8%)。本集團及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長期貸款及應付款的賬面金額和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本集團

    本公司

    於本年度並沒有任何金融工具在第一層級、第二層級或第三層級之間的轉換。

    (b) 風險

    本集團及本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面對三類風險:信貸風險、流動資金風險及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及外幣匯率風險)。本集團及本公司的整體風險管理體系著眼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性,務求減少對本集團及本公司財務表現的潛在不利影響。風險管理是根據董事會批准的政策進行的。董事會提供整體風險管理原則以及涵蓋如流動資金風險、信貸風險及市場風險等特定範圍的政策。董事會會定期檢閱這些政策,並根據經營及市場情況和其他相關風險,在有需要時作出修改。上述三類主要風險的性質及量化信息披露如下:

    (i) 信貸風險

    信貸風險是指對方在到期時不能全額支付的風險。對本集團及本公司而言,這類風險主要源於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及為用戶提供電信服務時提供的信貸產生的。為減低與存款相關的信貸風險,本集團及本公司主要把現金存款存放於擁有可接受信貸評級的中國大型國有金融機構。對於應收賬款,管理層持續對客戶的財務狀況進行信貸評估,一般不會要求就應收賬款提供抵押品。再者,本集團及本公司擁有多元化的客戶基礎。於所列示年度,沒有從任何單一客戶取得的收入佔本集團及本公司總收入的10%以上。本集團及本公司對應收賬款的信貸政策及信貸風險的量化數據載於附註13

    (ii) 流動資金風險

    流動資金風險是指由於現金流入及流出的時間及數額錯配,導致當債務到期時沒有現金支付的風險。本集團及本公司管理流動資金風險,透過持有足夠的現金餘額及銀行信貸額度,以應付預計未來至少三至六個月的營運資金、支付貸款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股息、資本支出及新投資等資金需求。

    下表列載了本集團及本公司的金融負債於報告期末日按剩餘合約期計算的已訂約的未折現現金流量(包括採用合約利率計算的利息支出,或如屬浮動利率,按報告期末日現行利率計算的利息支出),以及其最早支付期限:

    本集團

    本公司

    管理層相信本集團及本公司持有的現金,預計從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及從銀行獲得的未動用信貸額度(附註16)將足以滿足本集團及本公司營運資金的需要及償還到期的借款及應付款。

    (iii) 利率風險

    本集團及本公司的利率風險主要源自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及應付款。本集團及本公司因浮動利率貸款和固定利率貸款分別需要承擔現金流利率風險和公允價值利率風險。本集團及本公司通過緊密監察市場利率的水平以管理其利率風險。

    下表列載了本集團及本公司貸款於報告期末日的利率情況:

    本集團

    本公司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如利率上升100個基點(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本集團及本公司的本年淨利潤和留存收益預計會減少約人民幣4.69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4.68億元)。

    上述敏感度分析在編製時假設了利率變動應用於報告期末日存在的帶有現金流利率風險的貸款上。二零一二年的相關分析是以相同基準編製。

    (iv) 外幣匯率風險

    外幣匯率風險是由以非功能貨幣計量的金融工具產生的。本集團及本公司的外幣風險主要源自原幣為美元、歐元及港元的銀行存款和借貸。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本集團94.3%(二零一二年:97.2%)及本公司 99.2%(二零一二年:99.2%)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和本集團及本公司99.1%(二零 一二年:98.9%)的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原幣為人民幣,所以管理層預期人 民幣對其他貨幣的升值或貶值將不會對本集團和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帶來 重大的影響。以其他貨幣為原幣的銀行貸款載於附註16

  • 36. 資本管理

    本集團管理資本的主要目標是確保本集團能夠持續經營,藉此本集團能夠通過對產品和服務作出與風險水平相稱的定價,及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融資,從而繼續向股東和其他權益持有人提供投資回報及利益。

    管理層會定期審閱和管理資本結構,使其可以在借貸水平較高時取得的較佳股東回報與資本狀況穩健時所能提供的利益和保障之間保持平衡,並會因經濟環境的變動對資本結構作出調整。

    管理層以總貸款對總資產值比率為基礎監察其資本結構。就此,本集團把貸款總額界定為短期貸款、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及融資租賃應付款的總和。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總貸款對總資產值比率為20.3%(二零一二年:18.3%),此比率在管理層預期範圍之內。

    本公司和各附屬公司並無受制於任何外來的資本要求。

  • 37. 關聯方交易

    (a) 與中國電信集團的交易

    本集團為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一家由中國政府擁有的公司)的所屬公司,與中國電信集團的成員公司有重大的交易和業務關係。

    在日常業務中與中國電信集團進行的主要交易如下。大部份的交易亦構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中的持續關連交易,而此等交易均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規定的披露要求。此等持續關連交易已於董事會報告書中的「關連交易」一節中作出披露。

    應收╱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列示如下:

    應收╱應付中國電信集團款項,除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及應付款外,均無附帶利息及抵押,並且按照與第三方交易條款相似的合同條款償還。應付中國電信集團的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及應付款的相關條款列載於附註16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未對應收中國電信集團款項計提重大呆壞賬準備。

    (b) 關鍵管理人員的酬金

    關鍵管理人員指那些有權力及責任直接或間接地計劃、指導及控制本集團的活動的人士,包括本集團的董事及監事。

    本集團的關鍵管理人員的酬金匯總如下:

    上述報酬已在人工成本中反映。

    (c) 離職後福利計劃的供款

    本集團為員工參與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組織安排的各種定額供款離職後福利計劃。離職後福利計劃的詳情列示於附註38

    (d) 與其他與政府相關企業的交易

    本集團是一家與政府相關的企業,並於現時在由與政府相關企業所主導的經濟體系下運作。「與政府相關企業」是指中國透過政府部門、機關、附屬公司和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

    除了與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進行交易外(附註37(a)),本集團與其他與政府相關企業的單項不重大但合計重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 提供及接受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電信服務
    • 銷售和採購商品、物業和其他資產
    • 資產租賃
    • 存款及借貸
    • 使用公用事業

    上述交易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進行,其條款與非政府相關企業的交易條款相似。本集團的電信服務的產品價格是根據政府制定的資費標準(如適用)或透過商業協商釐定的。本集團還為物資及服務採購制定了採購政策及審批程序。這些政策及審批程序並不因交易方是否為與政府相關企業而有所影響。

    本公司董事認為上述資料已對關聯方交易提供適當披露。

  • 38. 離職後福利計劃

    按照中國法規,本集團為員工參與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組織安排的各種定額供款退休計劃。本集團按員工工資薪金的18%至20%不等的比率,向退休計劃供款。參加計劃的員工有權獲得相等於按其退休時薪金的固定比率計算的退休金。除上述退休計劃外,本集團還參與補充定額供款養老保險計劃。此計劃的資產由獨立的外部管理人管理,本集團按員工工資薪金的固定比率作出供款。除上述每年供款之外,本集團對於這些計劃相關的退休金福利再無其他重大付款責任。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對上述退休計劃的供款為人民幣56.82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50.49億元)。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應付定額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為人民幣7.07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6.17億元)。

  • 39. 股票增值權

    為給予管理人員更大激勵,本公司為這些員工實行股票增值權計劃。在此計劃下,股票增值權分為單位授出,每單位對應1股本公司H股。在股票增值權計劃下本公司無須發行股份。當行使股票增值權時,獲授予者將獲得在扣除適用代扣代繳所得稅後以人民幣計算的現金款。這款項相當於行使的股票增值權單位數量乘以其行使價與行使時本公司H股市價之差額,並根據當時人民幣與港元的適用匯率轉換成人民幣。本公司就股票增值權在適用的歸屬期確認相關的費用。

    在二零一二年,本公司批准了授予9.167億股票增值權單位給合資格的員工。根據此計劃,由授予之日開始,所有股票增值權的行使合約年期為五年,行使價格為每單位港幣4.76元。獲授予者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起可以開始逐步行使股票增值權。截至獲得股票增值權日期起計第三、四及五週年之日,任何人士可行使的股票增值權之數目分別不得超過該人士所獲股票增值權總額的33.3%、66.7%及100%。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未有股票增值權被行使。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未有股票增值權被行使。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本公司的股價下跌,本集團沖回已確認的股票增值權之薪酬費用為人民幣0.39億元。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予以確認的股票增值權之薪酬費用為人民幣1.63億元。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票增值權的負債賬面價值為人民幣1.24億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幣1.63億元)。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5億股票增值權單位的歸屬期滿,但仍未被行使,相關負債賬面價值為人民幣0.41億元。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沒有股票增值權歸屬期滿。

  • 40. 會計估計和判斷

    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受所採用的會計方法、假設和估計所影響。對於一些很不容易從其他途徑取得資料的事項,管理層基於歷史經驗和管理層認為合理的其他因素,作出判斷和估計,並對這些估計作出持續的審核。在事實、情況和環境改變的情況下,實際和估計的結果可能會有所差異。

    當審閱合併財務報表時,考慮的因素包括主要會計政策的選擇、應用這些會計政策時作出的判斷和其他不確定因素以及所匯報的結果對環境及假設變更的敏感程度。本集團的主要會計政策於附註2列示。管理層相信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已使用以下的主要會計政策涉及的最重要的判斷和估計。

    呆壞賬準備

    管理層須估計由於客戶未能繳付款項而發生的呆壞賬減值準備。管理層會基於應收賬款賬齡的情況、客戶的信用可信性和沖銷壞賬的歷史經驗作出估計。若客戶的財務現狀惡化,實際的沖銷可能比預計高並可能對未來期間的業績產生較大影響。

    長期資產的減值

    若有情況顯示長期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可能收回,這些資產可能被視為「減值」,並須要根據附註2(o)中列示的長期資產減值損失準備的會計政策確認減值損失。本集團會定期對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在建工程在內的長期資產的賬面值作出審閱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的情況。倘若任何事件或情況發生改變以致其賬面值未能收回,這些資產會作減值測試。商譽於每年報告期末進行減值測試。可收回金額是以淨售價與使用價值兩者中的較高者計算。當一項資產不能產生獨立於其他資產的現金流時,其可收回金額會以最少可以獨立產生現金流的資產組合來計算(即現金產出單元)。在確定使用價值時,由資產產生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貼現至其現值。當某資產或其現金產出單元的賬面值高於其預計可收回金額時,減值損失便會被確認。由於本集團長期資產的市場價格不容易得到,銷售金額很難準確地獲取,因此在估計使用價值時,由資產使用帶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貼現至現時價值,需要對收入、經營成本及應用的貼現率作出重大判斷。管理層利用所有現有的資料對可收回金額作合理的估算,包括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設以及收入和經營成本的推算。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無需計提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減值損失(二零一二年:無)。在確定這些設備的可收回金額時,需要對估計未來現金流、收入、經營成本及採用的折現率作出重大判斷。

    這些估計的變動可能對資產的賬面值產生重大的影響,並可能導致在未來期間計提更多的減值損失或沖回已計提的減值損失。

    折舊及攤銷

    物業、廠房和設備是根據直線法在預計使用年限並考慮預計殘值後計提折舊。管理層每年審閱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用作確定每個報告年度的折舊費用。使用年限和殘值的確認是基於本集團對類似資產的歷史經驗和考慮了可預計的科技改變。若以往估計有重大改變時,會對未來期間的折舊費用進行調整。

    客戶關係的攤銷是採用直線法於五年的預計客戶服務期限內確認。

  • 41. 已發佈但尚未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會計年度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可能帶來的影響

    直至本財務報表發佈當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發佈但尚未在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會計年度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列示如下:

    本集團正評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發佈但尚未在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可能帶來的影響。直至現時為止,本集團相信這些修訂、新會計準則和詮釋可能導致新的或修改的披露,但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有重大的影響的可能性較低。

  • 42. 比較數據

    由於第七次收購的影響,為反映假設該收購在本財務報表最早列報期間之前即已發生的情況,某些比較數字進行了調整或重列。更多細節於財務報表附註1披露。

  • 43. 最終控股公司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母公司及最終控股公司為中國境內成立的國有企業,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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